第33473题 程序题
输入合数N,计算其分解质因数后的质因数总个数

相关定义

  1. 质数:是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,且除了1和它本身外,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。最小的质数是2,1不是质数。
  2. 合数:一个正整数,如果除1和它本身以外,还能被其他正整数整除,叫合数。如6是合数,除了1和6以外,还能被2和3整除。
  3. 分解质因数: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,其中每个质数都是这个合数的因数,把一个合数用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,叫做分解质因数(分解质因数只针对合数)。如合数12=2×2×3。

分解质因数的方法是先用这个合数的最小质因数去除这个合数,结果若是一个质数就不再除下去;若是一个合数就继续按原来的方法从最小质因数除起,直至最后除得的结果是一个质数。

短除法示例: 18分解质因数短除法示例

例如: 合数18分解质因数,首先用最小质因数2去除,除后结果为合数9,继续用最小质因数3去除,除后结果为质数3,就不再除下去。所以18的质因数为2、3、3,故质因数的个数为3。

编程要求

给定一个合数N,将N分解质因数后,输出其质因数个数。

输入描述

输入一个合数N

输出描述

将N分解质因数后,输出质因数个数

样例输入

18

样例输出

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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